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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Dec 23, 2023 23:15:47 GMT -5
外贸部宣布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开放 RCEP 协议项下贸易优惠请求系统,以支持该协议的执行,并透露从 12 月 16 日起可以提交虚拟原产地证书申请。于2022年1月1日开业,并于2022年1月4日起申请Form RCEP。至于产品原产地属性验证。和授权出口商的注册 12月16日起即可使用, 外贸司副司长Chutinan Siriyanon先生亲自透露,该司负责签发原产地证书(Form RCEP)并监督产品原产地认证。由授权出口商 (经批准的出口商进行自我认证)已准备好利用将于1月1日起生效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协议下的出口产品利益所需的各种制度。 2022年已准备就绪。目前,该 部门已创建3个相关系统: 1.原产地证书签发系统(Form RCEP)正在开放系统中进行测试,听取收到的企业家的意见,虚拟试用 从2021年12月16日起,该系统将开放,企业家可以在2022年1月1日实际申请Form RCEP。企业家可以从2022年1月4日起申请Form RCEP 2.检查 电报号码数据 产品或产品原产地资格的系统ROVER 和 3. 授权出口商注册系统。(自我认证),企业家现在可以通过这两个系统提交检查出口产品成本的请求并提交注册为授权出口商的申请。 先生表示,从2021年12月16日起 有关使用原产地证书签发系统(RCEP表格)的详情,海关已利用数码创新来促进和提高服务效率,例如使用电子签名及盖章系统(ESS)以及在特殊的A4纸张格式上打印,以促进和提高服务效率。可以通过二维码确认真伪等防伪,减少步骤。 和服务期限 包括减少目的地海关的可追溯性检查。这将大大提高泰国企业家的竞争潜力。更多详情请参见2021年12月9日对外贸易部关于根据《2021年区域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签发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至于检查当地资格的系统。货物或ROVER的原产地企业家必须通过系统提交成本核实请求,并按照提交成本核实请求的正常流程附上证明文件。如果是出口到越南、中国和日本,出口商需要查看12月9日外贸部关于根据《2021年区域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签发原产地证书的公告中的产品清单,2021年,是否属于附录E规定的必须具备附加成本核查条件的产品清单。 授权出口商注册系统 (自我认证)2021年12月9日,对外贸易部关于根据《2021年区域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进行货物原产地注册和自我认证的公告,规定了注册者的资格。注册必须事先具备使用过东盟自我认证(AWSC自我认证)或有为向RCEP成员国之一出口申请原产地证书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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